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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部开发处 主要职责

组织拟订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、规划和政策,协调有关重大问题;研究提出西部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、生态环境建设等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;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,指导、监督实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规划;负责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审核界定工作;承担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和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的有关工作;牵头组织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,协调有关重大问题;承担自治区西部开发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。

电话:0951-6038290、6085357